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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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一)背景。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地对应”工作,根据《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在2018年底前制定被征地农民“人地对应”参保具体实施办法,并由区政府分别向省自然资源、人力社保、财政、农业等业务主管部门报备,未报备将影响土地“农转用”的报批。(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3.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4号令)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