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选择类型
联系电话;:400-150-9288 联系电话:010-5318-6190    
中国 · 北京 · 总部地址: 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D座411
我们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00 周六至周日:13:00-22:00
万典讲堂
一、调查政府是否具有相关的征收文件:《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进行征迁需要履行审批程序,获得批准文件。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例,进行房屋征收除了满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一条件,还需要满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符合“四规划一计划”,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履行公告等等一系列程序,这些文件是证明征收合法的重要依据。二、查看征收公告和补偿标准是否张贴;《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均规定了相关征收文件应当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如征地公告、征收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及选取评估机构等均应当进行公告。在没有进行公告的情况下,被征迁人无法知道拆迁事实的存在,也就无法行使听证、复议、诉讼的权利。三、不要随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很多被征迁人都是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才找律师进行维权,殊不知这样做给自己的维权设置了极大的障碍。一般来说,在没有证据证明协议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下,只能按照签订的协议履行,要想再提高补偿,很难。四、保存好房产证、土地证:征迁过程中,有些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会用各种方式要求收回被征迁人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小编在这里提示大家,这种情况下,被征迁人要保存好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的原件,切勿因没有房屋或者土地证原件而造成自己后期维权困难。五、补偿...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6
一、拆迁时,“住改非”能获得补偿吗?答:“住改非”是指将国有或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用作商铺进行经营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四第二款“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之规定,对于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改非房屋,结合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给予适当补偿。二、村委会能和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吗?在没有获得征收方的委托且不具备书面委托手续的情况下,村委会无权和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有权批准征地的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而具体负责征迁的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有权和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是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村民委员会无权征地,也无权和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若其获得了合法授权,则可以和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该协议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即在出现履行纠纷时,追究的是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6
对于公摊面积,算不算房屋拆迁安置面积,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拆迁是有着一个重要的原则的,即“拆迁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根据此原则:(一)对于拆迁前有公摊面积的:则安置房也应当提供、至少等同的公摊面积。(二)对于拆迁前没有公摊面积的:安置房的套内面积,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1。另外,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算不算房屋拆迁安置面积,但部分省市是有着自己的规定。比如:《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中第二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公摊面积按照1:1调换,安置房屋公摊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差额部分不结算差价。(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6
一、在补偿方面,我们要知道三个方面:一是补偿依据。对于补偿依据,各地的补偿都是不一样的,有按人口的,有按户口的,还有的按土地性质的,因此我们必须先要弄明白征收方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征地拆迁时,征收方是不能直接占用你的土地的,必须是要先征收,同时实施征收之前必须先要通过审批。所以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征收方要的无非就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只要享有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那就是征收方要给你补偿的依据。二、补偿方式。在实践过程中,征收方为了能够实现利益较大化,往往只给被拆迁人提供一种补偿方式,要么一定数额的补偿款,要么就是一定面积的安置房,但是安置房中大多数还都是期房。为了能够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就是补偿方式必须具有选择性,如果被拆迁人在选择补偿方式时,征收方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那么,这显然是违法的。三、补偿标准。对于补偿标准,征收方经常实施的标准就是能少给补偿就少给补偿,能不给补偿就不给补偿的标准。因此在征地拆迁中遇到的无证房,违建房便成了他们不给补偿的好借口。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5
一、征收的合法性:征收项目命名的不同。在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将“城市房屋拆迁”改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此之后房屋征收的目的必须是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但在征地拆迁中仍有不少的征收方经常打着“危房改造”的名议进行拆迁,或是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实施拆迁....但不管拆迁方是以什么名义进行的拆迁,在2011年以后,合法的项目就只有“征收”项目。二、征收补偿原则:面对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补偿标准也给出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律师提醒:征地拆迁中最大的原则就是,征收之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原有生活水平,如果征收过后,生活水平明显不如原有的,那么补偿就是不合理,被拆迁人可在有限的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5
一、房屋腾退,一般是公有制集体住房,当国家需要统一收回的时候,那就面临着房屋要被腾退的局面了,但是相关部门会给予补偿。不过这其中有不少的人打着各种旗号让被征收人腾退房屋。二、房屋腾退的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开发商主导的拆迁完成后再进行项目的立项、规划等审批手续而项目的立项、规划等载明的是进行商业开发这类明显是不符合“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二类是由开发商和村民委员会联合实施的前期以“腾退”的名义将房屋和土地进行收回待完成土地开发后再报相关部门进行土地的征收审批这类形式一般会有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通过的腾退决议、方案等文件保障形式合法。第三类是镇政府、区政府实施的,主要是为了“城中村”或者“新农村”建设进行收储这类形式并不必然需要开发商参与有的地方需要有的地方不需要。(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5
虽然征收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但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土地征收必须要合法,在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之后才能按照方案实施征地补偿行为。如果在征地拆迁中,未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征收的,如没有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收人或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有权力依法要求公告,且有权拒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对于被征收的人来说,想要知道此次的征收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那就必须要看有没有这两个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反之,如果没有这两个公告,那么征收行为就不合法。其次,在征地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听证权。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定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但在实践过程中,很多征收方直接剥夺了被征收人的此项权力,因此kainuo拆迁律师认为,咱老百姓应当积极的使用对自己有利的权力,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早点提出意见,确保补偿的公平性合理性。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各地还要综合片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价,可以...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5
一、征地拆迁中,没有户口是否就没有补偿?要看具体情况了,而且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拆迁补偿就一定要看户口。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各地都不尽相同,具体的要以当地为准。不过最终判断拆迁补偿是不是合理,还是要依据国家的补偿标准的。对于拆迁补偿,要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周边市场价进行补偿的,如果在拆迁之后达不到原有的生活水平,那么此次征收就存在一定的猫腻,被拆迁人可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来维权。二、遇到无证房,可否不补偿?无证房屋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其大多数都是因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然而在征地拆迁当中,很多拆迁方经常以没有房证就是违建的借口,试图对被拆迁人进行无补偿拆除,来达到降低拆迁成本的目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由该法律规定可知,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因此无证房屋不等于是违章建筑,只要是依法建造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同时,对于无证房屋的补偿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5
对违章建筑的补偿,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在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等。如果房子是建筑违章但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或产权也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因拆迁造成土地使用收益损失应予以适当补偿。其次,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方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对违章建筑的补偿还要区分拆迁补偿及拆迁补助费,在拆除过程中,拆迁方不能因违章建筑就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拆迁费的请求。现实生活中,很多违建的房屋一般都采取了强拆的手段,在没有告知被拆迁人的情况下,且没有转移房屋内的财产等物品,强制拆迁,这严重损害被拆迁人利益。(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5
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2、按房屋面积计算:上海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0-400元/m2计算,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深圳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照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4、区分企业用房是住宅用还是非住宅用: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规定:(1)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①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是指被征收房屋停产停业期间平均每月的市场月租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②月净利润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无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③修正系...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5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