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如何区分自家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来源:
时间: 2021-08-04



什么叫做基本农田,怎样判断自己家的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关于这个问题,好多人都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家的地是好良田,按理说不应该是被征收的,那么什么叫好良田呢?

如何区分自家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好良田是指,国家的耕地对于良田一共分为以下几种,,我国的土地管理的相关制度里面有,相关的规定就是基本农田,关于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里,有非常多的论述,因为其还有定义,基本农田土地的限制只能国务院才有,其他的省政府没有征收基本农田的这个相关权利,所以对于土地的规划也有法律上明确的规定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1. 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3. 蔬菜生产基地;


4.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 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



如何区分自家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新土地管理法中

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或者备案前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应当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应当由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重点对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补充耕地情况作出说明,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还应当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可行性作出说明。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如何区分自家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管是耕地、还是林地、还是空闲地,土地本就不是私有财产,乱搭乱建就是违法违规,更别说据为己用。当然,出现这样私搭乱建的事情也不是一方之责,但终其原因就是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了解。


如何区分自家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万典律师提醒您

一般永久基本农田不能占用,但除了以下几种情况

1.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


2.军事国防类。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


3.交通类:机场项目、铁路项目、公路项目。


4.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包括电网项目、能源开采、油气管线、水电、核电项目。


5.水利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


6.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万典简介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系专业化、规模化土地拆迁领域的律师团队,在多年的维权道路中律师团队已逐步探索出诉讼、裁决、调查、协调谈判等多种程序密切配合的有效维权战略体系,作为弱势群体的代理团队,凭借法律与智慧无数次将强势的行政机关、开发商推上法律被告席并运用法律武器成功解决当事人的补偿问题,办理了无数经典案例,其强有力的风格、智慧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业务范围:土地征收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征收纠纷,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辩护案件;土地权属争议、承包、流转、出让、转让纠纷。

如何区分自家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律师热线:400-150-9288

固定电话:010-8639-30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A座1210室

电子邮件:15810784790@163.com

如何区分自家承包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