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集体土地征收和村委会收回土地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回土地行为,适用法律和程序均有明显区别
以案说法:集体土地征收和村委会收回土地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回土地行为,适用法律和程序均有明显区别裁判要点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主体仍为乡(镇)村,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土地性质由集体转为国有。而集体土地征收需经有权机关批准,土地性质由集体转为国有。因此,集体土地征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回土地行为,适用法律和程序均有明显区别。上诉人李xx代理律师王卫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鑫亮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石家庄市xx区人民政府原审第三人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石家庄市xx村民委员会案情介绍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x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村民,在本村有宅基地并建造房屋。因石家庄市东南三环片区建设发展需要,李xx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因补偿标准不合理,李xx并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2023年5月6日,村里召开“两委”联席会议,会议决定收回征收项目涉及宅基地的使用权。2023年5月9日,xx村村民代表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依法收回征收项目涉及宅基地的使用权。2023年8月19日,村委会作出《关于收回征收项目范围内李xx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后经逐级报批,2023年8月24日,xx区政府作出《关于同意xx镇xx村民委员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复》,准予村民委员会依规收回1户宅基地使用权。强制打款并要求2日内腾退2023年9月9日,当地村委会对李xx作出《限期腾退房屋交回宅基地决定书》,该决定书内容显示:“1.你户因本村拆迁所获补偿款已于2023年9月8日留存在xx村民委员会,你可随时到xx村民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2.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2日内,腾清地上附着物;3.逾期将联合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协助你户进行已收回宅基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清退工作。”征收没签协议就要收回宅基地并腾退房屋?强制打款难道就等于同意征收?李xx不服该决定,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杨鑫亮二位专业律师介入维权。经律师调查李xx才得知区政府作出的同意村委会收回宅基地的批复。之后万典律师帮助当事人以邮寄的方式向石家庄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xx区政府作出的《关于同意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批复》。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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