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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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6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二类住宅组团用地(青浦大道西侧11-04地块)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朝新河、西至青顺路、南至大盈浦路、北至陈家汇江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2344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23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6.9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3441.6平方米,其中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