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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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2019]12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浦东新区宣桥镇新安村、浦东新区宣桥镇新安村七组、浦东新区宣桥镇新安村十七组、浦东新区宣桥镇新安村十一组、浦东新区宣桥镇张家桥村、浦东新区宣桥镇张家桥村二十三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 44614.8平方米、建设用地 13180.2平方米、未利用地 5391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