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8年第8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颍泉区周棚街道办事处魏庄社区境内。
三、拟征收农转用土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属颍泉区周棚街道办事处魏庄社区集体所有,总面积6.5836公顷,其中农用地3.3513公顷(含耕地2.0268公顷),建设用地3.2323公顷。(以实际测量申报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
每亩110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其中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采取货币安置。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