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布实施大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将调整后的大连市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大连市征地补偿标准:
1、甘井子区最高,Ⅰ、Ⅱ、Ⅲ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7万元/亩、31万元/亩、25万元/亩;
2、其次是高新区,Ⅰ、Ⅱ、Ⅲ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7万元/亩、30万元/亩、17.5万元/亩;
3、旅顺口区Ⅰ类区片地价标准为13.8万元/亩;
4、金普新区Ⅰ、Ⅱ、Ⅲ、Ⅳ、Ⅴ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12万元/亩、9万元/亩、4.6万元/亩、3.6万元/亩、3.3万元/亩;
5、普兰店区Ⅰ、Ⅱ、Ⅲ、Ⅳ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4.6万元/亩、4.1万元/亩、3.6万元/亩、3.3万元/亩;
6、瓦房店市Ⅰ、Ⅱ、Ⅲ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5万元/亩、4万元/亩、3.3万元/亩;
7、长兴岛经济区Ⅰ、Ⅱ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4.2万元/亩、3.7万元/亩;
8、庄河市Ⅰ、Ⅱ、Ⅲ、Ⅳ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4.3万元/亩、3.3万元/亩、3.2万元/亩、3.1万元/亩;
9、花园口经济区Ⅰ类区片地价标准为3.1万元/亩;
10、长海县Ⅰ、Ⅱ类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3.9万元/亩、3.3万元/亩。
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将对确保同地同价,实现公平补偿,维护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防止征地补偿的随意性,规范征地行为等起到积极作用。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