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当中,就明确提出: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
一、探索农地有偿退出机制的意义:
首先,可以解决土地闲置和私下交易的问题。因为即便不实施有偿退出的政策,很多已经不依赖土地生活的农民,其实很多也会在落户城市后,私下把土地交易出去。而私下交易土地,纠纷隐患大,也会导致一户多宅、人减地增等情况。
其次,是出于城镇化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大量农民进城,则需要大量的公共设施配套投入,据估算1亿农民进城需要10万亿的公共设施建设资金,有偿退出机制可以有效支持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现代农业需要集中土地,适度规模运营。
二、从近几年的试点成果来看,有哪些“农地有偿退出方案”取得了不错的进展呢?
(一)四川内江市:换现金、换社保、换股份3选1。
1、换现金:主要针对已在城镇落户,不依赖土地为生的农户。
不依赖土地为生,指的是在城镇已经有稳定工作和住房,也有足够的社会保障。这样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永久退出”,也可以选择“长期退出”。
永久退出即一次性买断,比如当地农户陈林,签订有偿退出协议后,即永久把家里已经撂荒的5亩承包地退给了村集体;另外52户村民则选择了长期退出,即以二轮承包期间为界(2029年),在这个时间点之后,村民仍有机会再次获得承包经营权。
2、换社保:主要针对因病因残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对于已经失去劳动力的贫困户来说,土地在手里也无法带来生活保障了,那么如果本人自愿,可以退出土地换取社会保障。除了有养老保险之外,还有一次性的现金补偿和区政府提供的补助。
3、换股份:主要针对常年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户
常年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户,对土地的依赖已经很小了,土地确权时可以采取“确股不确地”的方式,村集体可以给予他们保底分红和二次分红。
除了四川内江市的做法之外,还有一种典型的有偿退出方案,比如在福建晋江市实施的,村委会专门规划一个村民住宅小区,统一集中建房,同时村民与村委签宅基地与农房退出协议。集中居住后,村里可以“多”数百亩的建设用地,用于绿化、文体公园等公共建设,美化村居环境。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