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永兴县将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工作。
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按照“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逐步覆盖”的原则,在以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基础上,对农村宅基地、地面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开展“房地一体”调查,并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
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将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登簿、发证”六个环节,履行法定审查程序。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将实行“就近办”,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因地制宜推出“委托代办、上门收件、上门送证”等便民举措;按照“自愿办”原则,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或户主指定的委托人向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书面登记申请,并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提交申请登记所需材料。首次登记不收测绘调查费、不动产登记费及证书工本费。对于农民违法占地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将严格把握政策并妥善处理。
经统计,永兴县农村宅基地宗数约136750宗。目前,永兴县已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实现登记范围全覆盖,并逐步建立集图形、属性及登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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