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3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统一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的重要依据,经此次调整后,南宁市各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均得到了提高。
2019年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
此次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是在上一轮征地补偿标准基础上,按照更新调整的思路测算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理论上涨幅度。调整后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总体提升约10%,各县区分区域补偿标准调整幅度平均值如下: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平均上调幅度11.28%,武鸣区平均上调幅度14.70%,横县平均上调幅度12.40%,宾阳县平均上调幅度9.79%,上林县平均上调幅度12.23%,马山县平均上调幅度11.29%,隆安县平均上调幅度3.03%。
1、市区(不含武鸣区)一、二、三、四区片地价标准分别为120000元/亩、100000元/亩、80000元/亩、65000元/亩;
2、武鸣区中的城厢镇最高为43540元/亩;
3、横县中的校椅镇最高为39808元/亩;
4、马山县的白山镇西区域最高为57240元/亩;
5、上林县的大丰镇最高为43308元/亩;
6、宾阳县的宾州镇最高为39528元/亩;
7、隆安县的雁江镇最高为36960元/亩;
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和市辖各县土地征收标准: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