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南宁市良庆区2018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良庆区良庆镇坛泽村民委员会、良庆镇新团村民委员会、玉洞街道那平村民委员会、玉洞街道平乐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42.7997公顷(其中耕地34.005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1.2083公顷(均为其他草地),共计44.0080公顷土地征收为国有,作为良庆区2018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你市要加强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监管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总规模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的目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此复
2019年1月4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