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
报来《关于办理南宁市青秀区2018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南国土资报〔2019〕1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青秀区长塘镇德福村的集体农用地40.2953公顷(水田11.7149公顷、旱地14.8596公顷、果园5.3788公顷、有林地4.1482公顷、灌木林地0.9549公顷、农村道路0.6844公顷、坑塘水面0.8233公顷、沟渠1.2988公顷、设施农用地0.4070公顷、田坎0.0254公顷),以及南宁市邕宁区五合华侨林场的国有农用地2.0549公顷(水田0.2605公顷、旱地0.1093公顷、坑塘水面1.68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本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40.2953公顷,须在征收土地手续获得审批后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
三、你局要认真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并依法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供建设用地。凡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拟定的耕地补充方案合理、可行。你局应对补充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交纳用地的有关税费。
此 复
2019年1月31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