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 5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 年 12 月 29 日
(注:《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请见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网站“法律法规”中“广西”)
(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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