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动拆迁范围内(包括批租地块)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房管局,浦东新区综合规土局:
最近,本市连续发生在已列入动拆迁范围(包括批租地块)内整幢房屋倒塌或屋面塌落事故,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日常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确保居民居住安全,现就加强本市动拆迁范围(包括批租地块)内房屋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1、各区(县)房管局、浦东新区综合规土局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历年批准拆除公房(包括批租地块内批准拆除公房)的地块进行一次清理。通过清理,查清拆迁地块内建设项目计划列项、规划审批、公房拆除等方面的情况。按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2、对建设项目已列入基建计划,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经房管局同意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地块,各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房屋拆迁进度,同时做好未拆迁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房屋结构整体性较强的房屋,在拆除时应根据房屋结构情况,合理安排拆房计划,决不能动迁一户居民拆迁一间房屋)。
3、对建设项目未列入基建计划,亦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同意的地块,各单位在接本通知后应立即取消原拆房安排。该地块内公房应重新列入房管部门管理范围,进行正常的房屋查险抢验工作。
4、凡今后经房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已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动迁基地,从基地动迁第一户居民开始,该基地内直管公房的维修、安全等项工作一律明确由建设单位负责。届时房管部门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办理房屋管理移交手续。
5、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在9月底以前将地块清理情况上报市局。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