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政办[2018]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2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封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结合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议案和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议案,落实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工作要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通过开展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探索总结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法,为实施老旧小区全面整治改造提供经验借鉴。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和我市实际,按照标准要高、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鼓楼、顺河、龙亭、禹王台四个区分别完成2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任务,示范区完成3个整治改造试点任务。原则上各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任务要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个别受季节和气温影响较大的施工项目报市批准后可视情调整施工进度。
三、资金保障
要把资金安排作为工作督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初步测算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任务资金大约需要2000万元。原则上除了水、电、暖、气等公共管道改造和各类通信线路整治由各专业运营单位承担以及需要由老旧小区业主出资承担的费用外(如:暖气、天燃气安装费,水表分户费等),其它费用由市、区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摊,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市财政跟踪监管资金使用情况。今后,有计划、分步骤加快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
四、整治改造内容
依据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摸底调查及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建城〔2018〕31号)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住宅小区检查验收标准》,结合各整治改造试点小区实际情况,原则上参照以下内容进行整治改造:
(一)弱电线路整治。实施通信、光纤、闭路电视终端进入小区工程,清理整治各类架空弱电线路和私拉乱扯的电线,做到既美观实用又方便小区居民生活需要。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文广新局、通管办、开封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部门。
(二)排水管网整治。疏通地下排水管道,更换破损窨井盖,整修雨水落水管,确保排水通畅;清掏化粪池,并在以后每年不少于1次清掏。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三)楼体及院墙整治。对房屋屋面进行防水处理,确保屋面不漏水;清洁楼体,粉刷楼道墙壁,清理楼道内乱堆乱放的杂物;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修补,并对外墙墙裙进行粉刷,高度为自地面向上3米左右,颜色根据小区原始建筑风貌设计调配;小区围墙按照先修补后粉刷的顺序进行整治,颜色与楼体墙裙一致。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城管(综合执法)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四)地下空间治理。清理地下室各类垃圾、杂物,安装或维修地下室照明设施。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人防办、开封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
(五)拆除违建。对各类违章搭建进行拆除,还原小区原始风貌。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六)补建绿化。对原有枯死、缺失、损毁、侵占的绿地和花草树木进行补栽,不易补栽的部位铺设地砖或进行水泥硬化,达到整洁美观要求。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七)道路整治。对小区破损的道路和路牙进行维修,对路牙以上凹陷、破损的地砖、地面进行修复,达到路面平整、道路畅通、居民出入方便要求。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八)公共照明设施整治。维修、补建小区内损坏的路灯等照明设施,满足公共照明需要。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九)完善安防、消防、人防设施。疏散消防通道,修复、补建消防栓,配备消防器材,还原、新建物业用房和门卫室,满足小区基本安全需要,有条件的小区可安装电子监控设施。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
(十)环卫设施整治。消除敞口垃圾池(箱),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每个单元至少配置实用美观垃圾桶1个,分散楼院30米配置2个垃圾桶,方便小区居民倾倒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十一)规范车辆充电、停放和快递管理。对需要维修的公共非机动车棚进行维修养护;现有车棚不能满足需要的,可视情扩建或补建,安装电动车充电装置;规范安装快递投送箱;合理划设机动车停车位或增建机动车停车位,力争小区机动车车位配比率不低于60%,有条件的可安装立体停车位。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住建局、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支队、供电公司、邮政公司等相关部门。
(十二)文体设施。增设、补充文化娱乐及健身器材,配建健康卫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有场地的宣传栏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高度不低于1.8米,宽度不低于2米。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文明办、文体局等相关部门。
(十三)小广告整治。对小区内乱贴乱画行为进行整治,规范小区信息发布行为,高标准设立小区专用信息发布栏,清除和覆盖各类违规张贴或喷涂的小广告。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公安局、文明办、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十四)供电、供暖、供气、供水整治改造。对破损的供电、供暖、供气、供水计量表箱进行更换,做到结实耐用,安全美观;整理私拉乱扯的电线,达到规范美观要求;改造供暖、供气、供水线路管路,实现分户计量,分户收费要求。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相关部门。
(十五)节能改造。各区已纳入冬季清洁取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的小区,应将集中供暖和外墙保温改造与老旧小区整治结合起来,争取一并规划、一并实施。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改委、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十六)加装电梯。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楼房结合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依法依规加装电梯。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配合部门:市规划局、质监局、安监局、消防支队、气象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五、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工作准备
1.动员部署。市、区两级分别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副区长)任组长的老旧小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动员会,组织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工作。
2.确定整治试点。各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筹划、综合考虑,原则上确定整治改造试点从规模大小适中,有一定整治改造基础和整治改造价值,不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老旧小区中选择,报市住建局审核备案。
3.制定方案。根据整治内容和标准,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即:一个小区,一套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一步到位),认真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和实施计划。
(二)组织实施
鉴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项目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点任务,由市住建局作为建设单位,委托所属的开封市房产管理经营总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间,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调和检查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总结验收
组织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整治一个,提升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采取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集中提供基本物业管理服务、成立业主委员会自管或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等方式,加强对整治后的小区管理,防治前治后乱、只治不管现象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整治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群众关注度、期盼值高,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消防、体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水、电、暖、气和电视、网络等专业运营单位,要对口加强工作指导,全力支持配合试点工作。各区要明确具体牵头负责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矛盾协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夯实工作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分级负责,共同推进的原则,由市住建局统一负责牵头实施,各区政府全力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具体协调试点小区矛盾,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工作。
(三)加强整治改造后管理。对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市、区两级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研究管理长效机制,原则上选择有实力、诚信度高、广大业主认可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确保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列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通过定期召开例会、联合检查、督导约谈、奖优罚劣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确保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五)大力宣传发动。各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特别是针对违章搭建拆除、还原被侵占的公共部位等需要小区居民配合的,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争取小区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六)按时上报信息。各区及时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工作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和试点小区名称加盖公章后上报市住建局,2019年1月30日前上报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试点工作总结。
联系人:梁伟华
联系电话:23933805
电子邮箱:1612584074@qq.com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