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尹集乡尹集村民委员会: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居)委会的集体土地0.2367公顷,折合3.55亩(以实测面积为准),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国家土地政策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依据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征地政策规定标准,我局依法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次征地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当事人若要求听证,请于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
特此告知。
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
2018年4月8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