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21号
各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9年第2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颍东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向阳街道办事处、插花镇、袁寨镇境内。
三、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属颍东区新华街道办事处辛桥社区、梨树社区、新华社区、任海居民委员会;向阳街道办事处幸福东路社区;插花镇杨桥居民委员会;袁寨镇王海居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总面积44.977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1.新华街道办事处辛桥社区,土地总面积15.744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2.新华街道办事处梨树社区,土地总面积6.567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3.新华街道办事处新华社区,土地总面积0.271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4.新华街道办事处任海居民委员会,土地总面积1.871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5.向阳街道办事处幸福东路社区,土地总面积19.466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6.插花镇杨桥居民委员会,土地总面积1.054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7.袁寨镇王海居民委员会,土地总面积0.001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1.新华街道办事处辛桥社区、梨树社区、新华社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幸福东路社区
地类 | 年产值 (元/亩) | 土地补 偿倍数 | 安置补 助倍数 | 合计补偿标准(元/亩) |
建设用地 | 2030 | 5 | 7 | 24360 |
2.新华街道办事处任海居民委员会、袁寨镇王海居民委员会
地类 | 年产值 (元/亩) | 土地补 偿倍数 | 安置补 助倍数 | 合计补偿标准(元/亩) |
建设用地 | 1930 | 5 | 7 | 23160 |
3.插花镇杨桥居民委员会
地类 | 年产值 (元/亩) | 土地补 偿倍数 | 安置补 助倍数 | 合计补偿标准(元/亩) |
建设用地 | 1840 | 5 | 6.5 | 21160 |
(二)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属物补偿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该项目全部为建设用地,按照《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不涉及养老保险安置人口。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东分局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东分局(电话:2172155)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
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9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