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元/平方米
房屋类别 | 补偿标准 | 主 要 特 征 |
钢 混 结 构 | 900 | 二层以上建筑物,桩基础或整板基础、承重部分全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现浇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层高3m,屋面上部应有架空隔热层或平瓦坡屋面,24㎝眠墙。 |
砖 混 | 一 类 | 760 | 二层以上建筑物,标准砖石基础或桩基础,现浇地梁,层层有串梁,规定的构造柱,现浇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屋面上部应有架空隔热层或者平瓦坡屋面,层高3m,24㎝眠墙。 |
二 类 | 700 | 二层及以上建筑物,标准砖石基础,现浇地梁、串梁、部分构造柱、厨房、厕所楼面、楼梯、天沟均现浇,其他楼面预制,屋面上部有架空隔热层或平瓦坡屋面层,层高3m,24㎝眠墙。 |
三 类 | 620 | 二层以上建筑物,标准砖石基础,现浇地梁,现浇预制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屋面上部有架空隔热层或者平瓦坡屋面层,层高3m,24㎝斗墙。 |
砖 木 | 一 类 | 500 | 标准砖石基础,24㎝眠墙,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3m。 |
二 类 | 460 | 标准砖石基础,24㎝斗墙和部分眠墙,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3m。 |
木结构类 | 420 | 标准砖石基础,木柱屋梁,木板墙或卡砖墙或杂砖和土筑混砌墙,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2.8m以上。 |
偏杂类 | 240 | 标准砖石基础,无独立山墙,24㎝斗墙或13㎝墙或杂砖墙,瓦屋面,檐口高度2m以上。 |
说明:
1、以上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系指拆迁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征收补偿单价。房屋拆迁补偿费合法建筑面积结合成新进行计算。
2、上述标准为建(构)筑物建成五年内的补偿标准,五年以上者,按房屋新旧程度及维修使用状况,钢混和砖混类每年递减2%、砖木类每年递减2.5%,木结构类每年递减3%,其它类每年递减4%,递减的总额不得超过15%。
3、层高在上述标准规定的层高增减10㎝以内的,不增加或减少补偿;层高增加或减少超过10㎝以上的,每增减10㎝,住宅用房增减2.5%。
4、砖混和钢混结构的房屋基础深度超过1.2米的部分,给予超深基础补偿。
5、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计算按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的标准执行。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