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凤凰办事处岳桥村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拟征收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凤凰办事处岳桥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用途:荆州市2018年度第5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
二、四至范围:东至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凤凰办事处江河村,南至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凤凰办事处江河村,西至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凤凰办事处岳桥村,北至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凤凰办事处岳桥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凤凰办事处岳桥村,征收总面积41.6536公顷,其中农用地37.0557公顷(含耕地10.0638公顷),建设用地4.5979公顷。
四、征收用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鄂政发[2014]12号即《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该项目应执行荆州区统一年产值标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标准按57万元/公顷(3.8万元/亩);青苗补偿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一倍计算。
地上附着物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土地征收后对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险等多途径方式予以安置,实际安置办法以区政府批准为准。
六、涉及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有对告知提出听证的权利,如对以上告知内容持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向荆州市国土资源局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分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七、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地址:荆州区荆南路8号、邮编:434020、联系人:候清智
电话:8812129)
特此告知
2018年7月27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