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江陵县2018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于滩桥镇黄桥村,土地面积:10.6678公顷,其中农用地10.0975公顷(耕地8.9543顷,其它农用地1.1432公顷);建设用地0.5703公顷,需安置农业人口167人。
二、土地补偿费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2.595万元/公顷的8倍;金额:185.8913万元;支付对象:滩桥镇黄桥村;支付方式:现金。
三、安置补助费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2.595万元/公顷的12倍;金额:278.8369万元;支付对象:滩桥镇黄桥村;支付方式:现金。
四、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金额:23.2364万元;支付对象:滩桥镇黄桥村;支付方式:现金。
五、其它土地补偿标准:51.9万元/公顷;支付金额:88.9306万元;支付对象:滩桥镇黄桥村。
六、农业人员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推荐就业和社保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公告内容如有异议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开发区分局提出。
特此公告
2019年2月23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