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就沙市区2018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于沙市区关沮镇田湖渔场,土地面积:0.5326公顷,其中农用地0.5326公顷;
(二)其它土地补偿标准:57.0万元/公顷,支付金额:30.3582万元,支付对象:沙市区关沮镇田湖渔场;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力人对公告内容如有异意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