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岱山县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以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房地产、土地相关的调控政策,岱山县的房地产市场也经历了多次变动,土地市场较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时点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土地供求矛盾的进一步突出及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日益频繁,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原基准地价成果已难以满足当前土地市场管理和具体地价评估的需要,客观上要求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更新,确保基准地价的现势性。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文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超过6年为全面更新的,在土地估价报告中不再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另根据浙土资办[2014]107号文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浙土资办[2015]40号文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地要结合土地市场变化情况,每2至3年更新一次城镇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满5年未更新的,在土地估价报告中不得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公布了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对象及范围、估价期日、基准地价的内涵、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基准条件和基准地价表。
四、本次基准地价变化情况
岱山本岛(包括所在镇辖周边小岛)城市中心区域(Ⅰ级地、Ⅱ级地)向东北方向扩大;高亭竹屿新区和岱西组团土地级别也有所提升。岱山本岛(包括所在镇辖周边小岛)工矿仓储用地级别划分为6个级别,比上轮基准地价划分的4个级别多了2个级别,其中渔山岛规划自贸区和岱山经济开发区沿海岸线陆域(进深300米)分属工矿仓储用地Ⅰ级地、Ⅱ级地。
衢山镇、长涂镇、秀山乡(辖周边小岛)根据建成区范围扩展,相应的区域土地级别得到提升;衢山镇工矿仓储用地级别由原来的两个级别细分为本次的三个级别,鼠浪湖岛、黄泽山岛、双子山岛、小衢山岛、衢山岛六条溪规划自贸区范围工矿仓储用地级别提升到了Ⅰ级地。长涂镇工矿仓储用地级别由原来的两个级别细分为本次的三个级别,新增了牛头山、大、小劈开山、磨盘山、背阴山、庙会山岸线资源,级别划分为I级地。
从基准地价水平变化看,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地价相较上一轮变化幅度相对工矿仓储用地地价变化幅度要小。
岱山本岛商服用地地价变化幅度在19%~27%之间,住宅用地地价变化幅度在22%~29%之间;其他乡镇商服用地地价变化幅度在21%~25%之间,除了长涂镇Ⅱ级地范围地价水平变化幅度为-4%,秀山乡Ⅱ级地范围地价水平变化幅度为60%;其他乡镇住宅用地地价变化幅度在21%~30%之间,除了长涂镇Ⅱ级地范围地价水平变化幅度为13%,秀山乡Ⅱ级地范围地价水平变化幅度为45%。岱山县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地价水平变化比较平稳,与岱山县房地产市场近几年的发展趋势吻合,稳中有升,温和上涨。
岱山本岛工矿仓储用地地价变化幅度在67%~100%之间;衢山镇工矿仓储用地地价变化幅度为114%~140%;长涂镇工矿仓储用地地价变化幅度为36~80%;秀山乡工矿仓储用地地价变化幅度为14~21%。除了秀山乡外,岱山本岛和其他乡镇工矿仓储用地地价变化幅度均较大。一方面土地取得、开发成本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规划自贸区范围对接国际标准,着眼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势必提高入区企业准入门槛,实际土地招拍挂价格也是大幅上涨。
五、基准地价应用
涉及具体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收购储备,以及企业破产、兼并、改制、清产核资和兴办“三资”企业、股份制入股等涉及土地资产的,必须按宗地地价的评估程序和方法进行地价评估,评估结果经县国土资源局地价评估小组会审并备案核准
本次更新得到的基准地价成果具有显示和指导作用,能反映土地在利用过程中所能产生的各类经济利益,同时也以价格标准显示城市土地质量的优越程度,能为政府运用价格手段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提供依据,也可根据不同应用目的及调控政策要求分别制订相应的成果应用方案。
六、期限
本基准地价自2017年8月22日起实施,应用期限距更新期日2016年10月1日不超过5年。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