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简阳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通过技术检查的函》《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简州新城、贾家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通过技术检查的函》(成国土资办〔2018〕164号)精神,我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已通过技术检查验收,现予以公布,本通知从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
简阳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范围为简阳市城市规划区(约99平方公里)以及简州新城、贾家镇。其他未编制基准地价的乡镇参照执行(详见附件)。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土地价格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行为。
简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