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G322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建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G322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19年5月日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文政发〔2019〕号)。现就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G322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建工程。
二、征收范围
以红线图为准,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签订补偿协议时间
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7月9日。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西坑畲族镇人民政府、铜铃山镇人民政府。
五、房屋征收补偿依据
《G322文成西坑至景宁交界段改建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实施办法》(文政发〔2018〕31号)。
六、本征收决定自2019年5月20日起实施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