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岳阳市政府新闻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岳阳市最新颁布的《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规定,全市征地价格、房屋拆迁、部分青苗设施等补偿标准分别上调30%、25%、30%。此举将实现国家、集体、拆迁户多赢的局面,推进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岳阳大城市建设。
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物价消费指数、房地产市价、土地出让价也逐年上涨,现行拆迁补偿标准偏低;而各地征拆标准、补偿方式不一,导致拆迁户抵触情绪大,影响征拆工作进展。为了实现征拆工作统一规范、公平有序开展,2017年5月,岳阳成立工作小组,启动新《办法》修订工作。两年时间里,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外地调研学习,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历经多次修改和反复测算,2018年12月3日,市政府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新《办法》,并于今年5月6日颁布实施。
新《办法》由原来的46条增至57条,着重解决了政策、监督、实施等3个层面的问题。除上调补偿标准外,新《办法》还优化了购房补助方式,将原来单一的“人头”补助,调整为“人头”“砖头”分别补助;增加了失地农民社保方式、资金收缴渠道;完善了购房补助标准和困难救济范围,确保失地农民不因征地拆迁而降低生活水平。
如何实施新《办法》、保障拆迁户利益?
将以“市自然资源部门主管,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体,征拆机构主力”原则,推进项目征拆和新政策落地。新《办法》坚持“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提高补偿标准和优化安置补助方式。以砖混结构住宅房屋为例,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2780元。
在保障民生方面,新《办法》规定:在项目用地报批阶段,按市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社保资金。如市中心城区缴纳标准为每平方米70元,即征收1亩农用地缴交46690元。在项目征地拆迁阶段,将征地补偿费中的60%明确为安置补助费。如市中心城区征收1亩水田,征地补偿费为95880元,其中安置补助费为57528元。在征地拆迁时,还从征地补偿费中计提10%缴入社保资金专户。如市中心城区征收1亩水田,按10%计提社保资金9588元。
新《办法》还规定,对城市规划区内选择自购商品房安置的被拆迁户,除房屋拆迁补偿外,另外给予购房补助(根据拆迁房屋面积大小采用分段累进制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300、1600、800、400元补助;对具备安置资格条件的人口给予每人5万元的人口补助)。对城市规划区以外的被拆迁户进行集中迁建安置,每户补助3万元,迁建地的“三通一平”费用可以计入征拆成本,由征地方负担。对符合安置条件且无力购、建住房的孤儿、特困供养人员、军烈属、失独家庭,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另外给与5万元补助。
(注:《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请见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网站“法律法规”中“湖南”)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