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咨询
咨询:
2016年12月我公司刚编制的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今年本地国土局又要求编制恢复治理和复垦合一的方案。我的理解既然合一了,那有一个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就可以了,还需要编制两个合一的方案吗?
回复:
你好!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并问题,请参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关于方案编制的有关具体要求,见该文件第二部分“方案编制”。请根据你公司具体情况咨询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