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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房发〔2009〕36号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房屋拆迁单位:《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已于2009年3月23日经我局第六次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透明度,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危旧房改造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第二条(适用范围)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