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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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4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18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土地储备-社会租赁房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红线,南至规划红线,西至中青路,北至俞塘河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马桥镇工农村第十二小组48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84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马桥镇工农村第十二小组259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