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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答:《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马政〔2012〕1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办法》依据2011年1月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而制定的,2005年6月9日发布的《马鞍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同时废止。2、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答:该《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和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参照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