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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土征告(溧)[2018]105号溧水经济开发区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开发区范围内集体土地1.7103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拟用于创业路项目。二、拟征土地位置及补偿标准拟征土地位置面积(公顷)所属区片征地区片价补偿费(万元/亩)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万元/亩)开发区红星村1.4917一级区片8.7根据溧水区人民政府规定,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拟按(溧政发[2011]64号)文件标准执行。开发区集体土地0.2186一级区片8.7三、拟安置途径根据溧水区人民政府(溧政发[2016]112号)文件规定,拟将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际安置途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