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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1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8]54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消防设施用地(新建同三消防站)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赵巷镇东至汇金路、南至秀泉路、西至鑫苑一品世家小区、北至里浜河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2组198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89.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8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