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5
.
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3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13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道路广场用地(青浦区黄家埭路(盛家埭路-港周路)及周边配套道路新建工程)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港周路、西至盛家埭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青浦区朱家角镇盛家埭村771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13.2平方米、建设用地23.8平方米、未利用地182.8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719.8平方米,其中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