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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3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13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道路广场用地(青浦区朱家角镇D6.D7地块南侧道路(暂定名)新建工程)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港周路、西至规划道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52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5.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青浦区朱家角镇盛家埭村107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