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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4 . 29
    2019年3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51条的有关规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2019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9〕78号)批准同意征收银海区银滩镇和兴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2.2509公顷,并使用北海市防护林场所管理的国有土地2.7429公顷,共计14.9938公顷土地。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北海市2019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二、征收(使用)土地用途、范...
  • 2019 . 04 . 29
    2019年1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51条的有关规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海市2018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9〕29号)批准同意征收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3.7160公顷,并使用北海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管理的国有土地2.9507公顷,共计6.6667公顷土地。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北海市2018年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二、征收(使用)土地...
  • 2019 . 04 . 29
    我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凡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测算均适用于我市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4倍确定;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1至0.4倍确定;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需要征收我市所辖范围内土地的,年产值按照我市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补偿倍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
  • 2019 . 04 . 29
    (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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