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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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12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公路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浦东新区南叶公路(沪南公路-大治河)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浦东新区宣桥镇新安村13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浦东新区宣桥镇新安村七组2226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993平方米、建设用地4925.8平方米、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