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3
.
20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普〕征地告[2019]第0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7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储备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祁连山路以东、云岭西路以南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170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70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0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70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