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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闵〕征地告[2019]第0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3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9]8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储备用地-工业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碧溪路、南至阿尔斯通、西至绥江路、北至江城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闵行区马桥镇吴会村3416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166.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4166.3平方米,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