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法律关系是指农村外嫁女与“娘家”一方和与“婆家”一方的法律关系。
“两层”法律关系是指外嫁女作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成员与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关系和作为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实践中,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两方”都挂不上。“娘家”认为女儿已经出嫁或者户口已经迁出,不应在本户或本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益,“婆家”不认可儿媳或者认为户口还未迁入,也不应在本户或本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益。
二、是“两层”都靠不住。农村外嫁女如果与丈夫一家相处融洽,其作为承包经营户的成员,财产权益一般都有保障。一旦农村外嫁女与丈夫离婚,因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户主通常是男方家庭成员,离婚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离婚妇女从承包经营户分得土地和住房的可能性较小,农村外嫁女与承包经营户的关系破裂,这一层关系靠不住。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已无多余土地可分,分户又面临诸多困难。失去承包经营户这一媒介,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也不牢固,妇女权益保护容易出现问题。
三、是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民房屋拆迁及安置纠纷中,农村承包经营户各成员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之间因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分配发生争议,外嫁女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四、是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妇女谋生的手段更少,对土地的依赖相对较强,加之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男女平等意识较为淡薄,农村外嫁女权利保护问题更为突出。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