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高补偿这个问题,目前基本上分为两种观点:
1、土地是农民的,如果征用,就理所当然的给被征收农民足额补偿,这个观点也是一直被压制,因为我国已经取消了土地私有制,农民只有土地的经营权,没有所有权,还有就是现在征用土地是给了征地补偿,土地补偿是根据土地原有用途的价值补偿,并且规定不能超过年产值的30倍。
2、另一种观点是,因为征地造成被征收人利益受损,很多农民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进行反抗,造成了各种悲剧发生,也间接说明了,补偿就是太低,才会让农民用生命来捍卫,所以,只有提高补偿才能减少甚至去掉悲剧发生,这个观念也是被压制,近些年来,各地补偿基本都在每年提高,而征地纠纷没有下降,反而增长,为什么拆迁补偿增加后,征地拆迁纠纷还在增加?想过这个问题吗?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