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的住宅是上个世纪80年代建设的,由于城市的发展,现在面临征收。征收方经过征收公告之后,指定评估机构对Y房屋进行评估,并于几日后,给Y下发了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但其报告中房屋补偿价格却远低于心理预期的价格,且也低于周边同类房屋价值。因为Y无法接受这样的评估结果,所以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此后,Y多次主动联系征收方,协商房屋征收补偿事宜,但结果并不理想,最后抱着再试一次的态度,再次与征收方协商补偿事宜,难免不了的是,双方针对评估程序及价格争的面红耳赤,最后,征收方说“既然咱们协商不成,只能按照法律程序,下达征收补偿决定,你自己看着办吧!”,至此,Y终于明白了,评估价格是无法协商一致了,那么,评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自己又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要多少补偿合适等等问题,始终弄不明白,所以,Y带着自己的疑惑向律师求助。
评估诉争环环相扣:
律师对Y的评估报告进行了分析。首先,征收方指定评估机构Y并不知情,也未参与;其次,评估机构的程序存在诸多问题,譬如:评估师没有出具相应的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件等;最后,房屋评估方法有误,导致房屋价值被严重低估。
因此,律师先从评估机构选择入手,全面剖析整理评估流程,如实地评估、公示解释、交付报告、申请复核、申请鉴定,从每一个环节中找出诉争点;其次,针对房屋征收项目展开调查,发现征收中所需要的审批文件并不齐全;最后,又对房屋征收中程序性进行了梳理,发现征收程序也存在一些问题......
最后,律师在征收方没有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前,就围绕着调查出的问题展开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征收方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其代理律师先找到律师,说明价格还可以协商。此次态度的转变,让Y了解到之前自行维权方式和结果与律师的方式方法存在的差异性,同时也对日后的维权更加有信心,通过十几轮的谈判后,最后,Y与征收方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拿到了合理的补偿。
律师提示
此次征收项目中,虽然评估程序存在一些违法情形,但并不是争取合理补偿的真正原因。征收拆迁补偿并不是由评估公司说的算,因为征收方与评估公司往往由于利益而形成一种裙带关系,且征收方作为评估公司生存或扩展业务的重要对象,很难达到“公平、公开、公正”,所以,要实现合理的补偿标准,就要从征收项目入手,制定全面的维权策略。
在此,律师建议被征收人在遇到评估纠纷时,因其评估过程、法律法规等问题过于复杂,应尽快咨询专业征收拆迁律师。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