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始末:
Y拥有一家企业,占地3000多平米,经营多年且利润可观,但在2016年5月初,Y一家接到当地拆迁方的一纸公告,要求尽快将企业搬离,且补偿没有商量的余地。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方并没有像公告中所公示的,拆迁补偿没有商量的余地,反倒是拆迁方积极的找到Y协商补偿事宜。
Y为了可以在本地继续经营,与拆迁方双方达成的拆迁补偿为200万,等到双方签订协议时,拆迁方突然反悔,并将Y的房子认定为违法建筑,没有任何补偿。
二、案件结果:
经过律师工作,最后双方协商一致,给Y补偿500万,另批一块面积相同的土地,供Y继续经营使用。
三、律师提示:
违法建筑的拆迁案件,有很多现象和知识是可以总结出来的:
1、违法建筑不是“随便”认定的:
违法建筑要综合来认定,并非依靠某一个情况就能认定,其次,从认定的主体、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可进行维权:
2、最保险的策略是落袋为安:
没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方说的话就不算数,但也有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方反悔的。
3、自行谈判或者维权效果不佳:
在缺少谈判技巧及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下,拆迁户是无法达到合理补偿的。
4、知己知彼:
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很少能做到对自己的情况十分了解的,更别提知彼了,所以,争取拆迁补偿这场战役将对拆迁户十分不利。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