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要旨:
目前,涉及投诉举报及层级监督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大量存在。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复议申请权和起诉权的同时,亦应规范其行使。当事人就行政机关针对其投诉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是否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法律、法规及规章是否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的法定职责。只有行政法上对举报处理行为有明确规定而行政机关拒绝处理的,才可能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而对于行政机关已经受理并作出相应处理后,举报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应当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认为只要对行政机关投诉举报处理结论不服,就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般应当直接针对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提出权利救济的请求。当事人以举报下级行政机关行为违法等形式要求上级行政机关履行层级监督职责的,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投诉举报人坚持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也可按照信访渠道处理。投诉举报人继而又起诉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决定或者按照信访渠道处理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投诉举报人坚持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可视案情无需开庭即可迳行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
二、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7)最高法行申6XXX号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该法第六条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复议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据此,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是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前提条件之一。本案中,XXX家具城以无锡市政府不履行对无锡市审计局的查处职责为由向江苏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江苏省政府责令无锡市政府履行相关职责。而无锡市政府作出的答复,系针对XXX家具城行政监督申请书的申请、基于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关系作出的答复,依法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因此,江苏省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作出131号《行政复议决定》,对XXX家具城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并无不当。
XXX家具城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报人对行政机关就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不服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的答复》(〔2013〕行他第14号,以下简称第14号《答复》),认为江苏省政府应当受理本案行政复议申请。第14号《答复》内容为:“举报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人,要求行政机关查处,对行政机关就举报事项作出的处理或者不作为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首先,本案XXX家具城向上级行政机关无锡市政府举报下级行政机关无锡市审计局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要求上级行政机关作出处理,不同于第14号《答复》所述“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人,要求行政机关查处”的情形。第14号《答复》中的“违法行为人”一般指直接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非行使行政职权的公权力主体。举报人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下级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要求上级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不属于第14号《答复》的适用对象。其次,对于行政机关的举报处理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是否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取决于法律、法规及规章是否有关于行政机关对于举报事项要在一定期限内受理并依法作出处理的明确规定,即规定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只有行政法上对举报处理行为有明确规定而行政机关拒绝处理的,才可能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而对于行政机关已经受理并作出相应处理后,举报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应当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再次,本案XXX家具城如对无锡市审计局作出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有异议,可就该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认为无锡市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存在不作为等违法行为,也可依法定渠道寻求救济。概言之,XXX家具城以直接具有管辖职权的行政机关即无锡市审计局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法律救济渠道是畅通的。在存在有效救济方式下,XXX家具城转而对无锡市审计局的上级行政机关无锡市政府的行政监督行为提出行政复议,不具有权利保护的必要性和实效性,且容易造成程序的重复和矛盾,增加行政与司法成本。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XXX家具城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并无不当。
综上,XXX家具城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无锡XXX家具城的再审申请。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