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国有土地上征收公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换算基数的批复
沪房管征〔2013〕255号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你局《关于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换算基数的请示》(普房管〔2013〕25号)收悉。经研究,国有土地上征收公有居住房屋,按公房租赁凭证记载的独用居住部位的面积(使用面积)作为换算建筑面积的基数。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29日
(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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