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安县长安三桥东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2019〕64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审批融安县长安三桥东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融安县长安镇大洲村民委员会、和寨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6.7678公顷(水田2.1482公顷、旱地2.2633公顷、果园0.5685公顷、其他园地0.5424公顷、有林地0.7653公顷、农村道路0.0916公顷、坑塘水面0.1875公顷、沟渠0.1243公顷、田坎0.07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上述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1.5093公顷(农村宅基地0.8775公顷、殡葬用地0.0840公顷、采矿用地0.547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1768公顷(均为其他草地),共计8.4539公顷土地,作为融安县长安三桥东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由融安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融安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4.4115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19年3月26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