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年产500万桶年产2000万瓶纯净水生产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2019〕63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年产500万桶、年产2000万瓶纯净水生产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平南县思旺镇双上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5333公顷(果园0.5260公顷、农村道路0.00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年产500万桶、年产2000万瓶纯净水生产项目建设用地,由平南县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要督促平南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