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17日
(注:《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请见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网站“法律法规”中“广西”)
(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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