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规定》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9日
(注:《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规定》请见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网站“法律法规”中“广西”)
(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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