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给中铁大连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作为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甘井子车站、后盐车站(地下主体部分)用地,现予以公告。
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甘井子车站建设项目(地下主体部分),用地位置甘井子区体育场东侧,地下用地使用性质为交通设施(地铁)用地,地下用地面积4304.8平方米,其中与线路重叠部分面积2484.7平方米,建设规模以发改部门批复及最终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大连地铁5号线工程后盐车站建设项目(地下主体部分),用地位置甘井子区哈大铁路南侧、振兴路北侧,地下用地使用性质交通设施(地铁)用地,地下用地面积4283.8平方米,建设规模以发改部门批复及最终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该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拟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及土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65851163
特此公告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7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