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将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继续租赁给李刚、王尚全,作为旅馆用地,现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中山区吉庆街90号,建筑面积1922.72平方米,土地面积242.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土地租金单价为建筑面积每年每平方米191.97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36.91万元人民币。现拟办理土地租赁续期手续,租赁年限5年,自2018年9月10日起算。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续期及土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65851163
特此公告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7日
(采晴整理)